網友zitelli提到:「
(急) 想出售房屋 如何請目前的居住者離開
先生及他的全家人(前任公婆等人)都住在我個人名下的這棟房子
我目前即將與先生離婚 我想出售房子清償房貸
擔心對方不肯遷出
請問有些什麼方法可以採取呢
我都想知道 非常感謝 !!!!」


就法律上而言,您是房屋的所有權人,您當然有權利請求他們遷離並返還房屋。實際作法呢,建議您先跟他們溝通,如果他們不肯搬,再尋求法律途徑解決。首先您可以在離婚協議書中訂明一條關於房屋返還的事項,返還日期及不返還的責任(例如懲罰性違約金多少錢?等等)要訂清楚,以後如果真的發生不遷離的情事,可以依約向法院訴請他們履行此項義務。其次,您可以向法院起訴請求返還房屋,請求權依據是民法第767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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