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宣導】假借預定買賣協議方式規避奢侈稅遭補稅處罰

 

現不動產交易市場裡常見為規避奢侈稅而有先簽預定買賣協議,而延後簽訂買賣契約的情形,國稅局已注意此等情形並加強稽核,請大家留意之。

宸翰顧問團隊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倫理規範》關於不當侵擾所有權人之規範有下列規範:「
第十六條:經紀人員不得不當利用土地登記及地價電子資料謄本之住址資料,侵擾所有權人。
第二十條:不動產仲介業者及不動產經紀人員,開發案源或居間或代理時,不得以不當或有不法行為騷擾當事人。
第二十一條:不動產仲介業及不動產經紀人員不得在夜間九點以後開發案源。但經當事人同意或業務尚在執行中,不在此限。」

此外,依《不動產經紀業個人資料安全維護計劃》:「利用個人資料為行銷時,當事人表示拒絕行銷後,應立即停止利用其個人資料行銷;加盟店應通告內部其他業務人員或各部門(避免再次行銷)。」

不動產從業人員在開發物件時,請務必小心,以免觸法哦


宸翰顧問團隊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依「不動產經紀營業員專業訓練機構團體辦理營業員資格取得測驗注意事項」第10點規定:
每期的營業員資格取得測驗試題,由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測驗題庫隨機挑選。
不過訓練單位不得僅以測驗題庫為專業訓練教材,且不得於測驗前公開,必要時得由中央主管機關指定部分應考試題。

需要「營業員資格取得測驗題庫」(每題皆附答案)的人,可以向我索取哦,如果需要上課講解,也可以跟我聯絡


宸翰顧問團隊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如果房屋陽台加建鋁窗,並將原主建物之外牆拆除,兩者合併連貫使用,原陽台部分已非屬陽台,應依房屋稅條例規定,併入計算建築面積核課房屋稅。

房屋新建完成後,將原有外牆拆除,於陽台加建窗牆,而成為建築物之外牆,並利用原有陽台空間供其他用途使用,依房屋稅條例第3條規定,房屋稅,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陽台加蓋違建係屬房屋稅課徵範圍,自應併入房屋稅籍課徵房屋稅。特別提醒您,應於陽台加建完成之日起30日內檢附有關文件,向房屋所在地之稅務機關申報房屋稅籍有關事項及使用情形。

宸翰顧問團隊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

成屋常見的購屋糾紛如:漏水屋、海砂屋、輻射鋼筋屋、面積坪數、非法夾層等等,不一而足。

以漏水屋而言,最好多觀察外牆是否已經出現發霉或是變黑現象,如果是可能就已產生壁癌。另外,最好仔細察看牆壁接縫、陽台外推及頂樓加蓋接縫處,連續雨天時如果發現有不平整的隆起、水漬、發泡、甚至油漆剝落狀況,大多是漏水造成。若中古屋已發生壁癌,為提高房屋賣相,一些屋主會重新油漆加以掩蓋,雖然外表一時看不出來,要確定房屋是否曾漏水,此時可向同棟的上下樓住戶打聽,通常也能打探出有無滲漏水問題。

以海砂屋而言,多觀察大樓的公共設施或是地下室停車場混凝土塊的附著情形,來判別是否為海砂屋,因為這些區域不太可能利用裝潢作掩飾。其次,注意天花板、牆面的裂縫,如果跟鋼筋的走向相同時,就要特別注意。再者,注意牆面是否出現壁癌,因為壁癌現象的成因若不是漏水就很可能是海砂屋。另外也可觀察保護層較薄的樓板部份,是否有出現析晶、銹斑、混凝土表面層嚴重龜裂剝落及鋼筋銹蝕外露等現象。此外,也可打聽建商以往興建的社區是否出現海砂屋。或至標的物所在地政府建築管理處查詢所公布之名單。

宸翰顧問團隊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